台州市天台县完善危化品管理五项制度,切实提高危化行业本质安全

10.09.2015  12:14

                  一、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备案制度。该制度包括该县全部危化品的类型、可能对人体和环境造成的危害分析、目前存储量、年使用量、是否有储罐、储存时间和位置、监管责任人等情况,由天台县安委会进行统一的备案记录管理。当企业存储情况发生变动时要即时上报更新,实现动态监管。此外,涉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仓库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应急救援等详细情况也将纳入备案制度。

二、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制度。根据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备案记录以及现场检查的相关情况,该局对每家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若企业危化品储量或相关安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则将重新进行评估,若企业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不合格,那么必须进行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完成。该报告也将直接影响企业相关证书的审批。

三、危化企业联动机制。一是成立“互检”小组,由各个危化企业抽调企业内的安全管理人员或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互检”小组,定期对所有的危化企业进行走访检查,互相发现问题、互相讨论、交流经验、共同解决;二是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由于该县的几家危化企业相对距离较近,应急救援联动比较实际,若其中一家企业发生事故,其余危化企业将迅速进行人员、物资的增援工作(几家主要危化企业均储备2吨的泡沫)。下一阶段,该局将组织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行动,以提高危化企业的应急联动能力。

四、社会化服务制度。一方面邀请专家开展危化企业安全会诊,通过邀请省、市危化领域的专家对危化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明确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期后组织专家进行复查,消除企业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引导和督促企业聘请服务机构帮助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教育培训等安全服务,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自动化改造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快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督促企业逐步完成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的自动化改造。同时,该局加强对自动化改造的日常监管工作,不定时开展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使用和维护情况的“回头看”检查工作,保持自控系统和安全设施的有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