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档案局印发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规划》提出,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弘扬档案法治精神,为云南省档案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主动服务和融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及生态文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推动全省档案事业跨越式发展。
《规划》指出,“七五”普法期间,各级档案部门一是要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党内法规;二是要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三是要学习宣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四是要推进档案法治文化建设;五是要推进依法治档深入开展。
《规划》强调,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根据地区特点和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地确定普法重点地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要环节、保障措施,突出各自的特色和优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健全考评指标体系,完善考评办法和机制,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二是要落实普法责任制,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将普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本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要实行联合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要把联合人大、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开展本地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作为常态,强化档案执法力度,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从系统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施行“阳光执法”,在有效的监督指导中普及档案法律知识;四是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在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搭建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拓展档案法治宣传阵地,提高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度和影响力。
《规划》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筹划、精心组织,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取得实效。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亲身参与,各级档案部门要建立普法领导小组,健全机制,明确责任。二是要明确对象,突出重点。要完善档案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研讨等,把宪法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及党组中心组、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机关全体党员大会、局务会学习内容。三是要加强交流,分类指导。要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将档案法治宣传逐步向农村、社区、学校等重点宣传对象延展,依托网站、报纸、互联网、广场咨询等普法阵地,因地制宜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档案法治宣讲活动。四是要健全机制,强化保障。要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充分调动广大档案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人员配备、学习培训、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