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牵头编制印发交通重大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为大力实施万亿综合交通工程,充分发挥交通重大工程建设对于促投资、调结构、稳增长的重要作用,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我委牵头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编制实施了浙江省重大交通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我省将以完善快速交通网、现代航运体系、都市区轨道交通网为重点,突出加密度、补短板、疏瓶颈、强骨干、提质量,统筹推进综合运输通道、枢纽和网络建设,重点消除“瓶颈路”和打通“断头路”,推动形成水陆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今后三年重点推进湖苏沪铁路、杭温铁路、丽水机场、杭州宁波地铁、宁波舟山港主通道等铁路、公路、水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56个,项目总投资约6926亿元,其中列入国家重点推进项目11个,项目总投资约1443亿元,省级重点推进项目45个,项目总投资约5483亿元。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采取措施,抓好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一是加快项目前期。制定前期工作责任状、时间表、路线图,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加强调度和协调,定期会商、合力破解重大项目前期推进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二是强化要素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等投资补助,做强做大交通投融资平台,加大引浙商、选外资、招央企力度,推动一批PPP示范项目建设。加大用地保障力度,重大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名单,积极争取国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和统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支持,研究推进站场土地综合开发。三是突出滚动实施。对已列入规划和行动计划的项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不再实施或暂缓实施的,通过相关规划中期评估和三年行动计划的滚动印发实施,及时进行调整不再列入规划和计划。四是定期开展督查。要求各地制定具体推进计划,深化分解项目推进的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项目责任(牵头)单位要在每季度10日前报送上季度项目推进情况,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