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浙江省扶贫办关于组建卫生计生专业帮扶团组做好卫生计生扶贫工作的通知

16.02.2015  18:40

浙卫发[2015]17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局)、扶贫办,省级有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深入推进卫生计生扶贫工作,加快发展欠发达地区卫生计生事业,提高当地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关于做好新一轮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14〕8号)和《关于印发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30号)精神,现就组建卫生计生专业帮扶团组、做好卫生计生扶贫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建帮扶团组
          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省、市两级医院,组建29个卫生计生专业帮扶团组,以“一帮一、一帮几、几帮一”的形式,与26个欠发达县和台州市黄岩区、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以下称29县)县级医院建立结对帮扶关系(详见附件),形成省市医院与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向下逐级联动帮扶的卫生扶贫新格局。
          二、明确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到2017年,29县卫生资源配置再上一个新台阶,县级医院的医疗服务条件和能力显著提高,每个乡镇(街道或每3—10万人口)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节点的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基本形成,县外就诊率明显下降;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执法、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基本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因病低收入人口得到诊治,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显著提高,人均期望寿命等主要健康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工作任务
          1.制定帮扶规划。帮扶单位要根据结对县的帮扶需求,帮助结对县理清卫生计生事业帮扶思路和重点,确定开展帮扶工作的内容和举措,制定卫生计生专业帮扶规划。
          2.提升医护人员业务能力。帮扶单位以实施“两下沉、双提升工程”为载体,采取“派下去”、“请上来”和“团队带团队”、“科室联科室”等多种方式,免费接收结对县医护人员进修学习,选派高年资临床专家到结对县医院坐诊、指导,开展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教学查房、学术讲座等活动,为结对县培养和造就一批技术骨干,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采取托管或重点托管县级医院方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办医模式,培育县级医院的龙头学科,推广先进适宜技术;指导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用中医药的综合服务能力。
          3.改善设施条件。帮扶单位支持结对县的县级医院完善基础设施,提高装备水平;帮助结对县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化,健全县级卫生信息平台,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计划免疫等信息系统资源的整合互联,实现居民健康管理和诊疗等信息衔接融合、资源共享。
          4.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帮扶单位加强对结对县提高院前急救能力、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儿童疾病诊治能力等帮扶和指导。省疾控中心、省卫生监督所、省爱国卫生发展中心加强对29县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爱国卫生等工作的帮扶和指导。
          5.诊治因病低收入人口。实施“因病低收入人口诊治计划”,建立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与扶贫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和因病低收入人口诊治机制,以扶贫部门提供的因病低收入人口为主要对象(根据低收入农户数据库),全面开展对因病低收入人口的分级分类诊治,努力改善低收入人口的健康状况。帮扶单位要指导结对县实施好“因病低收入人口诊治计划”,帮扶结对县的县级医院医治疑难病症,并每年开展若干次针对因病低收入人口的医疗服务和义诊服务。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扶贫部门和各帮扶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帮扶工作的重要性,把帮扶工作作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作为强化社会扶贫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帮扶单位要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抓具体”的工作机制,明确结对双方医院院长为医院结对帮扶的共同第一责任人,结对双方科室主任为科室结对帮扶的共同第一责任人。29县卫生计生部门、扶贫部门和县级医院要主动与上级部门和帮扶单位联系,落实帮扶措施,开展帮扶活动,并把帮扶因病低收入人口诊治作为落实帮扶的重要内容,制定“因病低收入人口诊治计划”,做好帮扶单位医疗服务和义诊活动的相关工作,提高卫生扶贫精准度。
          (二)强化机制保障。各帮扶单位要完善工作推进协调机制,把开展帮扶工作与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两下沉、双提升工程”、“卫生人员培养培训项目”等紧密结合起来,统筹组织安排。要建立帮扶项目确定机制,在调查和分析结对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短板”的基础上,找准帮扶工作突破口,按轻重缓急确定帮扶项目。要完善人才帮扶机制,开展卫生管理干部互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项目,将城市医院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的规定落实到结对帮扶工作中。要建立因病低收入人口的诊治机制,健全“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体系,并充分发挥帮扶单位专家的作用,为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开展送医送药等义诊活动。
          (三)强化经费保障。省市卫生计生部门、扶贫部门要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整合相关资源,落实好专项经费,用于帮扶工作。29县卫生计生部门要统筹县域卫生计生发展,落实好县级医院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费,并积极向政府建议完善医疗救助办法,落实好因病低收入人口诊治经费。29县扶贫部门要协同卫生计生部门积极向政府争取相关政策支持,特别是12个重点欠发达县要充分利用特别扶持政策,落实好县域卫生计业事业发展和因病低收入人口诊治经费。
          (四)强化宣传督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扶贫部门和各帮扶单位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围绕改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身心健康水平,大力宣传帮扶政策和典型事迹,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参与帮扶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帮扶工作的督导和评估,结对帮扶医院双方要按照结对帮扶工作的目标任务开展绩效考评,确保卫生计生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省市两级医院结对帮扶29县安排表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浙江省扶贫办
2015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