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博物馆举行《博物馆条例》专题学习会

21.03.2015  14:02

  3月12日,宁波博物馆举行《博物馆条例》专题学习会,馆领导和全体中层参加学习。学习会由书记、副馆长戚迎春主持,副馆长李军结合该馆工作实际对《博物馆条例》做了解读。

  今年2月9日公布的《博物馆条例》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和我国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针对博物馆的设立、变更与终止,博物馆管理,博物馆社会服务,博物馆法律责任等我国博物馆事业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作出规定,将为促进我国博物馆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有利于我国博物馆管理走上专业化、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道路。

  戚迎春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博物馆条例》对于藏品管理、社会教育、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等工作所提出的要求正是该馆一直以来的努力方向。下一步要以《博物馆条例》为指引,进一步梳理各项业务工作,加强组织、制度、藏品、服务和文化产业建设,全面提升博物馆内部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会后各部门要组织部门人员学习讨论会,传达学习会精神,鼓励大家交流心得体会,让每个员工对《博物馆条例》都有一个准确、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