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出台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

02.12.2014  13:08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正式下发《关于印发南昌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通知》。


  《指标体系》研究起草工作自今年4月启动,至今历时逾半年,经过了较为广泛的征求意见,并针对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逐条进行了研究。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南昌市法制办又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对《南昌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进行了修改完善,力争科学、有效地细化分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指标体系》由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监督、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培养、组织保障等8个一级指标构成,下设24个二级指标和90个三级指标作为具体要求和措施,增强可操作性。通过设计和实施这些指标,既可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方向和日常工作的基本标准,也可以从中确定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抓手,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