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回应宝马车祸疑点:肇事车速待鉴定

24.06.2015  11:10

  肇事宝马车速待鉴定

  南京交警回应九大疑点嫌疑人并非富二代、官二代

  针对6月20日秦淮区石杨路友谊河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南京交管局官方微博“@南京交警”昨晚9时发布了最新的调查进展,这也是该部门发出的第三份情况通报,其中对广受关注的诸多疑点进行了回应。

  1.警方如何确定抓获的嫌疑男子就是肇事者?

  警方提取现场肇事宝马车气囊上的血迹,并与被警方抓获嫌疑男子血样等检材进行DNA比对,认定同一。现场有目击证人向警方指认,被抓男子即是肇事嫌疑人。此外,犯罪嫌疑人王季进胸口处有被车辆安全气囊撞击痕迹和安全带勒痕,因此确定王季进就是肇事宝马车驾驶人。

  2.警方如何排除肇事嫌疑人毒驾的嫌疑?

  根据警方调查,嫌疑人王季进无吸毒前科,事发后对其进行尿液检验,结果呈阴性,确认其无毒驾嫌疑。民警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距宝马车约30米的地面上有一袋白色粉末,后经警方提取检验后,该白色粉末为淀粉类,排除是毒品的可能。

  3.警方如何排除酒后驾车嫌疑?

  事发后,警方提取了肇事嫌疑人的血样送检,鉴定结果为:送检的嫌疑人王季进血样中未检出乙醇成分。

  4.据了解,肇事的宝马车为查封车,该车是否可以上路行驶,有无改装、保险?

  经调查:该宝马车牌号为陕AH8N88,车辆登记地为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车主为许某某,初次登记日为2014年3月13日,检验有效期至2016年3月31日,该车2014年底被西安市公安局依法查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查封期间车辆不得办理车辆变更、过户手续,但并不影响车辆使用。经警方鉴定,该车为宝马“730”轿车,仅标识被改为宝马“740”标识,外形及技术参数与车辆登记数据一致。该车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有效期2015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13日。

  5.宝马车是否为肇事嫌疑人所拥有,车辆的来源?

  陕AH8N88宝马车登记车主为许某某,实际使用人为王季进。经调查,该车车主因债务纠纷,车辆多次转手抵债,后王季进于2015年年初以40万元的价格私下购得并使用,但未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目前警方正在对该车多次交易转手情况进行调查。

  6.肇事嫌疑人驾驶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经调查,王季进的准驾车型为A2照,驾驶证有效起止日期为201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16日,有效期为10年。

  7.嫌疑人是否是网上所传的富二代、官二代?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王季进(男,35岁,江苏靖江人),暂住南京市江宁区,目前其父母在靖江老家务农。其父1992年在南京打工,后在某装饰城经营水电材料销售生意,于2006年因身体原因,将店铺交给儿子王季进经营。其母亲无工作。

  8.嫌疑人在派出所审查时为何被戴头盔和约束?

  嫌疑人王季进被抓获带至派出所后情绪十分激动,大声喊叫,用头撞墙,并试图咬民警和特勤人员。出于安全需要,警方为王季进戴上头盔,将其双手反铐,并用约束带控制其双腿。

  9.宝马车车速到底是多少?是否超速?

  根据调阅视频和目击证人反映,宝马车肇事时瞬时车速很快,但具体的数值需要进一步鉴定。

  京华时报讯(记者聂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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