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卖淫女之前,他买了一根电击棒
11.12.2015 10:51
本文来源: 法院
时间:12月9日 地点:温州瓯海法院
今年9月10日晚上,正在打扫卫生的温州某酒店员工小丽迎面撞上一名在楼道里奔跑的女子。女子一边跑一边高呼“救命”“抢劫”,细看身上还有些伤痕,她身后跟着一名神色慌张的男人。小丽见状赶紧报警。
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女子叫小凡,32岁,贵州人,在这家酒店从事卖淫活动长达数十天。小凡是在朋友的介绍下,从老家来到温州的。她的客人一般由一个叫小勇的“上家”联系好,嫖资为一次300元。每天凌晨,小勇都会派人来收取当日的嫖资,小凡每接一次客,可得到100元报酬。
小凡说,生意好的时候一天有十来个客人,差的话就两三个。自2015年8月22日起,她在这家酒店与30多个客人进行了性交易。
案发当天,小凡与男子发生关系后,男子却提出用支付宝付款。但是,他一手拿手机操作,另一只手却突然伸进裤兜内掏出一根长约15公分的电击棒,对着小凡的肚子、腿部等地方一阵乱捅,嘴上还一边说到,“我给你钱?你给我钱吧!”挣扎之中,小凡踢了对方一脚,趁机跑了出去,遇到小丽报警后才得以被解救。
袭击小凡的男子叫小军,年仅21岁。案发前一天,小军在网上搜索到发布卖淫信息的“业务员”,就打起了坏主意。他在网上买了一根电击棒,购买时特别嘱咐客服要一根“能把人电晕”的电击棒。
与小凡完事后,他本来想用电击棒攻击小凡,谁知道电击棒电力不足,小凡趁机逃走。小军承认,当晚他确实是有预谋而来,打算将卖淫女电晕后,不但不付钱还能将她的随身财物拿走。
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小军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本文来源: 法院
11.12.2015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