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档案局公布2015年度“规范数字档案室”单位
07.04.2016 15:04
本文来源: 档案局
根据《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全省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的通知》(浙档发〔2015〕18号)精神,丽水市积极推进规范数字档案室创建工作。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4〕51号)精神,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建设,加快存量档案数字化和增量档案电子化步伐,推进文档一体化建设,提升档案信息化资源共建共享水平。(丽水市档案局 毛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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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2016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