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管土地征补造假“补”了自己

22.10.2014  20:31
嘉兴两只“苍蝇”合伙贪污百余万 身为村委会主任,不思为村民造福,反而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安置商品房、搬迁安置补偿款、奖励款,非法侵吞国家财产达135万余元。10月21日下午,嘉兴南湖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南湖区大桥镇焦山门村村委会原主任陈建良、村委会聘用人员张学平有期徒刑11年、8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15万元。
  2010年以来,陈建良、张学平共同协助大桥镇人民政府从事焦山门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工作。陈建良负责拆迁农户户数统计、房屋丈量、补偿清单审核汇总等工作,而张学平负责拆迁农户房屋丈量平面图制作、补偿清单核算制作等工作。
  2010年,焦山门村开始搬迁,陈建良立马动起了歪脑筋。他虚构其父陈某拥有拆迁房屋的事实,伪造了陈某房屋补偿清单,成功骗取国家搬迁安置补偿款15万余元。
  2011年,陈建良又故技重施,虚构了其母亲拥有拆迁房屋的事实。陈建良在伪造的宅基地证上填写了母亲的名字,并让工作人员按他报的数据填写。之后,陈建良将宅基地证和自己画的丈量平面图交给了张学平。
  张学平一眼就看出了这张宅基地证是假的,但是考虑到自己家不在搬迁范围内,需要陈建良帮忙,便按照陈建良提供的材料填写了补偿清单,并在经办人处签字。就这样,陈建良又一次成功骗取了国家安置商品房、搬迁安置补偿款、奖励款合计52万余元。
  同年,陈建良和张学平又如法炮制,共同虚构了张学平拥有拆迁房屋的事实,通过伪造张学平房屋补偿清单,骗取国家安置商品房、搬迁安置补偿款、奖励款合计67万余元。
  2013年12月25日,张学平主动向南湖区检察院投案,并退出全部安置房。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建良、张学平共同利用协助政府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职务便利,共同或单独骗取国家财产,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