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协助做好民生科技领域工作总结的通知
浙科发社〔2016〕18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和省政协主要领导的商议精神,拟于今年12月份举行一次民生科技论坛,邀请全国和省政协委员参加。为更加全面深入分析我省“十二五”期间民生科技领域的科技创新进展情况,总结“科技惠民”的经验和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厅决定组织开展民生科技领域工作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范围
1.参加总结的单位主要包括卫生健康、新药创制、医疗器械、海洋科技、环保技术、防灾减灾与公共安全、文化、旅游、教育、体育、交通及城镇建设等民生领域获得过国家或我厅科技项目、平台建设、人才团队、产业联盟等资助的单位。
2.总结的时间范围为“十二五”时期及2016年度的相关工作。
3.对尚未验收的项目,如果成效明确,也请加以总结提交。
二、有关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做好总结工作,紧紧围绕“科技惠民”这一主题,总结本领域的科技创新进展情况及在推动科技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与成效。成效要以典型案例加以说明,获奖情况要标明具体类型。
2.要注重“点面结合”,既要有总体情况,又要深入挖掘典型案例;既要总结经验与成效,又要深入分析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既要谈以往的工作,又要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思路。要注重运用数据反映工作成效。
3.总结要简洁明了,一般不超过2500字(对于承担项目较多的单位如浙江大学等,可以分类别总结)。请各单位于11月18日前将文字材料报送我厅,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廖川杰
电话:0571-87054108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0月31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