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十周年大会在杭州召开
5月19日上午,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十周年大会在杭州召开。大会由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沈建平主持。
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协会第二届会长冯波声代表第二届理事会向大会作报告。报告全面回顾协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并对今后五年的工作提出建议。他指出,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协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职能定位,积极履行《章程》确立的各项权利、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与参谋助手作用,为促进全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以调查研究为抓手,坚持围绕中心,为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建言献策;二是以《浙江国资》杂志为平台,坚持正确新闻舆论导向,为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营造有利环境;三是以开展活动为载体,坚持合力兴会,为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凝聚生机活力;四是以加强自身建设为立足点,坚持依法办会,为推进协会规范运作提供保障。
冯波声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推进我省国资国企创新转型、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协会工作要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理念思维,创新工作方式,用新常态下的新思路、新状态、新举措来审视、谋划和推进协会工作,努力推动协会发展再上新台阶。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依法自治、现代化治理为目标,围绕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组织和动员广大会员投身改革,着力深化调查研究,着力加强新闻宣传,着力开展协会活动,着力提升品牌形象,通过自主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方式,形成契合时代发展要求、符合市场发展规律、适合协会自身特点的组织运作机制,有效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合作共治的良性发展格局,推进协会持续为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协会第二届副会长兼秘书长黄京秀作协会五年来(2011~2015年)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协会第二届副会长王挺革作协会章程(修正案)的修改说明并宣读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沈建平作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组成情况的说明。
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协会章程(修正案)和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省机电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敏等83人为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在随后召开的第三届理事会暨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领导人员和常务理事。省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陈正兴当选为会长;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沈建平,物产中大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挺革,省建设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沈德法,省商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张波,省国贸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楼晶,杭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陈月亮,巨化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胡仲明,省能源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吴国潮,省交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高兴夫,中化蓝天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冯志斌,浙江大学副校长罗卫东,省国资委副巡视员、监事会工作处处长钱新江等12人当选为副会长。钱新江兼任秘书长,王敏等50人为常务理事。会议决定聘任省国资委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处副处长胡屏岗为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资研究中心主任蔡宁,省国资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万力源,省国资委人事处副处长赵刚等3人为副秘书长,同时分别兼任学术、宣传、培训委员会主任。
在完成会议的各项议程后,协会第三届会长陈正兴作了讲话。他感谢各位理事的支持和信任,表示将珍惜荣誉,认真履职,不辜负广大会员的期望,为做好协会工作、促进国资国企事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他指出,本届协会的届期适逢“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更需要协会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国资委中心工作以及冯波声主任提出的“四个着力”要求,更好地凝聚起全体会员的智慧和力量,努力做好“三篇文章”。一是做好助推这篇文章。重点要以调查研究为抓手,继续深入开展协会系统“调查研究年活动”,继续巩固深化会长调研工作制度,不断完善调研成果征集、评选、表彰和交流机制,借助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力量,提升课题研究质量,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应用。二是做好服务这篇文章。坚持以“五个一”为载体,继续办好协会内部刊物——《浙江国资》杂志,积极举办或协办包括浙江国资国企大讲堂在内的专题论坛、专题讲座、学术沙龙和业务培训,发挥好协会专家资源优势,努力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学术研讨、规划研究、项目论证、社会责任报告编制等业务,“走出去”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做法和社会团体经验,使协会的各项工作成效回报广大会员。三是做好自身建设这篇文章。依照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本次大会新修订的《章程》办事,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的要求,严格执行协会会费收缴办法、财务制度及实施办法,切实增强协会的自律性,努力塑造清正廉洁、务实高效、服务发展的良好形象。要遵循“大国资、开放式”办会方针,积极主动征集团体会员,扩大协会影响力。努力巩固提升协会品牌,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协会4A级社会组织。同时,要进一步充实协会专职人员力量,切实提高服务效能。
来自省级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省属监管和非监管企业、金融机构、央企在浙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市属国有企业以及省、市国资委系统等94名团体会员与个人会员代表参加大会。会上,印发了《携手——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协会成立十周年纪念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