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9号公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4年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华电集团本部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国际)、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华电集团成立于2002年12月,2013年底注册资本120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40家,参股公司209家,主要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等。
据华电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2013年底资产总额6533.9亿元,负债总额5470.6亿元,所有者权益1063.3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2001.2亿元,净利润113.7亿元,资产负债率83.73%,净资产收益率11.6%,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16.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该集团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华电集团明确了中长期发展目标和思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电源结构和区域布局的调整优化,推行营运改善、全面预算管理等措施,经营管理水平有所提升。审计也发现,华电集团在经营业绩、发展潜力、廉洁从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业绩方面。
1.财务收支方面。
(1)2009年至2013年,华电集团本部及下属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多计当年营业外收入、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工资总额之外发放薪酬福利等,造成收入多计7.34亿元、少计5.21亿元,成本费用多计6.93亿元、少计5.49亿元,投资收益多计0.17亿元、少计1.14亿元,由此导致5年间少计利润0.28亿元(2013年少计利润0.67亿元)。
(2)2013年,华电集团未按规定将下属2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合并报表抵销不正确等,造成资产多计0.45亿元、少计5.52亿元,负债多计0.45亿元、少计5.4亿元,所有者权益少计0.12亿元。
2.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决策部署方面。
(1)2012年,下属华电置业有限公司以股权收购方式,出资10.3亿元建设华电集团职工职业病防治康复中心,立项文件包含商品住宅等规划。截至审计时,上述项目仍处在前期工作阶段。
(2)至2013年底,华电集团有6台燃煤火电机组未按规定完成脱硫脱硝改造任务,涉及装机容量163.5万千瓦。
(3)至2014年5月底,下属贵州华电桐梓发电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存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不全或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等问题,涉及土地10万亩。
(4)2009年至2013年,下属内蒙古华电蒙能金通煤业有限公司等20家煤矿企业违规超过国家核定生产能力开采煤炭1137.8万吨,其中2013年100.51万吨。
3.内部管理方面。
(1)2013年,下属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地拉水电公司)在电站下闸蓄水过程中发生临时生态放水孔闸门被冲毁事故,处理事故共发生费用4463.5万元,审计发现上述闸门制造安装过程中聘请的现场监造单位和监造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
(2)2009年,下属鲁地拉水电公司在与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签订设备监造合同的情况下,又违规与该公司签订了监造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制造合同,涉及金额995.92万元。
(3)2009年至2013年,华电集团及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对61个采购批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已公开招标的项目中,有263个采购批次(标段)存在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规、缴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等问题。以上共涉及合同金额242.99亿元(2013年72.02亿元),其中华电集团未公开招标,由集团内企业中标合同金额40.92亿元(2013年22.82亿元)。
(4)2011年至2013年,下属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存在违规为有关地方和企业工会募集的职工个人资金设立单一信托计划、将集合信托计划委托给非金融机构推介等问题,涉及资金总规模41.22亿元。
(5)2002年至2010年,下属黑龙江省龙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未在账面反映其在所参股企业的权益,也未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相关权益,涉及金额5804.14万元。
(6)2012年,下属贵州华电安顺华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华荣)违规对外出借资金2500万元。
(7)2013年,下属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违规直接向9户企业供电,并收取电费776.37万元。
此外,下属莱州发电公司还存在占用电厂建设资金建设职工住宅楼的问题。
(二)发展潜力方面。
1.2011年至2012年,华电集团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投资煤化工、证券等3个非主业项目,截至2013年底,实际完成投资13.47亿元。
2.2011年,下属华电国际在收购2项股权时,存在未设置风险防范条款等问题,涉及金额7.96亿元。
3.2012年以来,华电集团未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退出一项股权收购项目,截至审计时,已支付的7.56亿元收购款尚未收回。
4.2010年,下属华电国际收购3家煤炭企业股权时,存在将煤矿探矿权区域外规划区的煤炭储量计入收购对价,以及在对方未完成储量备案的情况下全额支付收购价款等问题,涉及资金6.72亿元,部分收购资金存在损失风险。
5.2008年至2012年,华电集团下属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核准,违规开工建设鲁地拉水电站等4个电源项目,其中3个项目因未批先建等原因停工,并赔偿施工单位窝工损失等费用2.21亿元。
6.2011年至2013年,华电集团及华电华荣先后以承接债务、发行信托等方式违规向华电华荣原股东累计提供资金9.35亿元,造成资金长期被占用。截至2014年6月底,被拖欠信托资金本息7.12亿元。
7.2012年5月,下属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仅获准开展煤矿收购前期工作的情况下,就提前支付收购资金2.8亿元。截至2014年6月底,该煤矿收购项目尚无实质性进展,预付资金也未收回。
8.2011年至2013年,下属河北峰源实业有限公司在经营煤炭购销业务中形成的2.21亿元应收款项未能及时收回。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华电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
本次审计发现相关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