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公示

02.09.2015  19:13

  

  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及有关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9日 

  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A0009] 

  拟转让的放射性同位素核素、活度及数量:4枚192Ir放射源(活度为3.7×1012Bq/枚)和6枚75Se放射源(活度为3.7×1012Bq/枚) 

   二、公众参与 

  公众可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厅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联系。 

  联系人:  李夏 

  联系电话:0571-28913069 

  传真:0571-28869000;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