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林改,惠民利民——林改“店小二”壮大记
五月的菇城,绿意无限。华灯初上,新建路上的散步者渐渐多了起来。在离新建路仑山路段不远的公路一侧低洼处,有一座县林改服务中心办公楼。“老林业人”周华散步路过此处时,会习惯性停下脚步,看看县林改服务中心的大门。
“10年了,作为浙江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地’的‘庆元林权服务中心’办公地点没有变,但林改服务内容已发生了深刻变化。”周华感慨地说。身处“林改一线”的周华,10年来,不仅见证了“林权服务机构”的茁壮成长,更亲历了庆元林改的起步、推进、深化……
自1995年参加工作以来,周华便一头扎进林业战线,勤恳工作。对于改革开放以来庆元的“林情”,他如数家珍:庆元县是一个典型的“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山区县。上世纪80年代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后,庆元农村70%以上的集体山林,以自留山、责任山的形式实行分山到户,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林农的林业生产积极性。
2006年,庆元县又开展了以“延长山林承包期、明晰林业产权、落实经营主体、搞活经营机制”为主要内容,以“确权发证”为核心的山林延包工作,共发放《林权证》4.7万本,发证面积242.2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96.3%。家庭承包3.3万户,面积162.54万亩,家庭承包率71.8%,发证到户率99.6%。
“山定权,树定根,人心却不定。”周华说,由于山林的特性、历史和体制的原因,无论是“三定”,还是“延包”,都未能解决林农林权激活、变现、抵押等林农最急需的现实问题,广大林农守着“金山银山”却过着穷日子。
基于此,2007年初,庆元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和要求,并结合县情,在全省率先迈开了深化林权改革的步伐。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林业局新设立了一个下属机构——庆元县林权管理中心。
这个为方便林农办事而临街而设的机构,专门为林农提供林权办理和对抵押林权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并出具他权证书。作为林权管理中心的主任,周华更愿意把自己称为林改战线的一名“店小二”。
当年,像周华一样从事林改工作的“店小二”们一上岗,便做了一件不平凡事。2007年4月,庆元县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模式,在毛竹资源较为丰富的隆宫乡进行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并发放了全省第一笔林权抵押贷款,从此拉开了全县深化林权改革的序幕。
之后,庆元县“林改店小二”们不断探索、创新,把政府的服务推向基层,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林权抵押贷款服务。“2年间,发放林权抵押贷款笔数成倍上升,但问题也涌现了出来。”周华说,原有机构单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服务跟不上林农的要求,还有林农抱怨:办贷款要进城好几趟,麻烦得很,若在家门口设办理点就好了。
因此,2009年10月,庆元县以林权管理中心、海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所、森林资源收储中心(担保公司)为支撑点,建立了“县级林改服务中心”,其内设林权管理中心、林权交易中心、森林资源收储中心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三中心一机构”,建起林权登记、评估、政策咨询与宣传等多功能的“一式站”服务大厅,实现了集中办公,一条龙服务。
与此同时,还在19个乡镇(街道)林业工作站设立林改服务分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增设林改服务窗口,为林农在家门口提供林权登记初审、公示、外业勘界调查,林权抵押贷款资产评估、抵押登记及林业法律法规服务、政策咨询等工作。周华说,县、乡两级林改服务中心就如“保姆”,它为林农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服务。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庆元县专门为林农服务的工作人员已近千人。截至2017年3月,该县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48万笔17.5亿元,惠及全县3万多农民。
2010年,周华调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岗位,分管林权改革工作。其虽未在“林改一线”服务,但仍在不断思考。
周华说,林权改革后,林农手中的林权证具备了产权价值,完全可视作金融抵押物,成为金融机构的授信产品之一。如果林权证可以像房产证一样直接抵押贷款,林农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抵押资产,才算拥有了自己的绿色银行。
“到那时,林业部门将逐步转变服务职能,加强监管,引导农民挖掘好生产资料的潜能。随着林权交易市场的建立,林权处置也将更为便利。”周华满心期盼地说。(庆元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