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主体责任省红十字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14.03.2019  21:01

    3月7日,省红十字会举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签订仪式。会上,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陶竞与会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这是省红十字会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建工作要求的有力行动,是推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打造“清廉红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两年来,省红十字会始终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党内法规制度的配套、执行、落实“三个关键环节”,以清廉机关、清廉红会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制定下发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通知,明晰责任,传导压力。每年初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召开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省红十字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推动制度建设。坚持将依法治会、依法兴会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制定下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33条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等8个方面做出细化要求。制定下发“清廉红会”建设实施意见,在全省红十字会系统落实“清廉浙江”建设要求。三是强化监督教育。开展经常性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专题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及时传达中纪委、省纪委下发的违纪违法问题通报。紧盯多发问题、关键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机关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相关人员。制定“三张清单”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


    在意识形态方面,会党组始终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引领全体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强化政治学习和思想引领,层层分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红十字会各项核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挖掘和宣传红十字工作领域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积极助推社会风尚向善向美。三是建设意识形态主阵地,重视和加强自媒体平台建设,加强全省系统网络自媒体平台的建设和联动,稳步推进“网上红十字会”建设,制订出台宣传传播工作意见,牢牢把握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和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