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红十字会启动开展第二轮省级“红十字工作示范县(市、区)”考核评估工作
“我看了你们的学校、社区、街道红十字会工作,觉得非常高兴,如果基层红十字会都像你们做得这么好,那全省红十字会的工作都会上一个新台阶。” 10月31日至11月2日,浙江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冬梅在湖州市吴兴区、海宁市开展省级“红十字工作示范县(市、区)”考核评估时,不时发出这样的感叹。
为在“十三五”期间持续推进县级红十字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基础,省红十字会决定开展第二轮省级“红十字工作示范县(市、区)”考核评估活动。
通知发出后,杭州、宁波、温州、绍兴等9个设区市的15个县(市、区)红十字会踊跃申报参加省级“红十字工作示范县(市、区)”评估。
近日,省红十字会由会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带队,组成六个考核评估组,对参与申报的县(市、区)红十字会工作进行实地考核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县(市、区)红十字会的发展环境、组织建设、救灾救助、关爱生命、宣传传播、规范管理等内容,并要求基础得分在90分以上,并且各部分基础项目得分均不得低于每项分值的80%。
10月31日至11月2日,王冬梅一行先后到湖州市吴兴区、海宁市进行考核评估。
在吴兴区,王冬梅一行先后查看了朝阳街道碧浪湖社区红十字会“三合一”工作站、织里镇红十字会救护培训基地,并对吴兴区红十字会的工作台账进行核查。湖州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吴康丽,吴兴区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朱建豪等参加考评汇报会。
在海宁,王冬梅一行查看了马桥街道红十字活动营、马桥街道新塘村红十字会、海宁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海宁卫生学校),并核查了海宁市红十字会的各项工作台账。嘉兴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傅琦红、海宁市副市长朱海英等参加考评会。
在分别听取吴兴区、海宁市红十字会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后,王冬梅说,“两地红十字会工作都开展得有声有色,非常扎实,确实为当地困难群众做了很多实事、好事。一是党委和政府非常重视,出台推动红十字事业的政策,红十字事业发展环境良好;二是各部门、单位大力支持,资源共享,形成合力;三是红十字工作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亮点纷呈,富有成效。实践证明,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理不理顺,工作成效大不一样。”
王冬梅强调,全省红十字会要继续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以及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开展工作,深入群众接地气,激发组织活力,凝聚更广泛的人道力量,提升红十字会服务群众的能力。
10月31日至11月2日,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巡视员何乐琴一行赴永嘉县红十字海鹰救援服务中心、南城街道、县职业中学,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北站社区、江北区中心小学、区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中心)等地实地检查,并对两地省级“红十字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11月1日至11月3日,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备灾救灾中心主任佘新荷一行到杭州市下城区、余杭区、临安市进行省级“红十字工作示范县(市、区)”考核评估。佘新荷一行赴杭州市下城区国际应急装备中心体验馆、余杭区仓前实验中学、临安市於潜中学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馆等地实地检查,并查看了三地红十字会的工作台账和资料。
10月31日至11月4日,由省红十字会相关处室负责人带队的其他三个考核评估小组,也同时出发,赴绍兴、金华、衢州、丽水等地开展考核评估工作。
2012年12月,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红十字事业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县级红十字会建设,培育一批省级红十字工作示范县”的要求。2013年5月,省红十字会专门研究制定了《浙江省“红十字工作示范县(市、区)”考评标准(试行)》。2014年8月,省红十字会开展了首轮省级“红十字工作示范县(市、区)”评估活动,杭州市江干区、奉化市等12个县(市、区)成为首批省级“红十字工作示范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