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十四届省委第十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31日至6月18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巡视。2021年8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省红十字会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召开巡视整改专题学习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打牢思想基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履行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加强巡视整改工作领导。细化整改措施,建立工作专班和督查机制,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整改落实。把巡视整改与推动实施红十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紧密结合,着眼治本,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全系统联动抓好共性问题整改,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落实。
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共建立完善制度42项,教育提醒7人。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实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员干部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红十字会提出的“三个继续发挥作用”重要指示,专门出台意见,坚定不移将其作为推动新时代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坚持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指导实践,按照省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部署要求,推进红十字“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工作开展,努力提升服务群众质效。
扎实推进应急救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应急救护工作专班,推动实施“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交通伴行、机关先行、志愿同行、安老护老、救援先锋、亚运同行、助力企业安全生产等8个专项行动,加快构建和完善我省应急救护工作体系。
积极倡导关爱生命文化。组建宣传讲师团,加强“三献”日常宣讲服务。结合“世界骨髓捐献者日”“世界献血者日”和我省第700例造血干细胞捐献等,发挥“生命礼敬”纪念园、“生命礼赞”主题文化公园等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场所作用,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2021年新增造血干细胞捐献入库志愿者超8000人,新登记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6万余人。
深入实施红十字救援队赋能计划。修订《浙江省红十字救援队管理办法》,加强救援队管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努力扩大应急救援受益面。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救援队参与“灿都”“烟花”台风灾害救援,直接受益群众4.1万余人。派遣6支救援队紧急驰援河南强降雨灾区,协助转移群众2000余人。
培育打造城乡一体化“博爱家园”。2021年全省新建标准化“博爱家园”364个,成为红十字会服务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载体。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省红十字会深化改革任务全面落实。结合省红十字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加强与省委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推动省红十字会依法建立监事会。专门制发文件,从强化党的领导、健全完善治理结构、严格组织工作规程等5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意见,规范红十字组织建设。
(二)深化红十字会数字化改革。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开展“揭榜挂帅”活动,鼓励各级红十字会开发建设“救在身边·志愿同行”等一批特色场景应用。主动融入全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在“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网开设红十字会统一服务窗口,接受捐赠、申请入会等涉民事项上线运行,进一步方便群众。启动“阳光红会”平台项目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推进《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订。及时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修订草案建议稿等相关材料,目前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调研论证项目)。
(四)强化依法换届工作督导。将其列入全省红十字系统年度重点工作评估内容,会领导班子成员分赴各地开展督导,已督促推动磐安县、武义县红十字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依法完成换届工作。
三、关于“系统谋划推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升筹资能力。制定出台《关于促进筹资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推广各地筹资工作经验。积极组织参与2021年“99公益日”网上筹款活动,三天筹款408万元,比上年增长3倍多。在2021年底我省发生的疫情遭遇战、阻击战中,动员社会爱心力量,全系统募集捐赠款物5800万余元,有力支持了我省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积极与省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应急救援工作合力,推进备灾救灾仓储条件改善。省红十字会被列为省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省红十字会参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省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红十字救援队管理办法》,定期举办应急救援培训班,红十字救援队实战能力得到提升。
(三)落实艾滋病防控宣传教育和人道救助工作责任。及时梳理总结相关工作情况,明确各部室、单位职责和要求。
四、关于“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意识欠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完善党组班子成员分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系统年度评估重点内容,层层压实责任。
(二)定期分析研判。会党组坚持每季度听取各部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巡视整改以来,已两次专门组织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题学习,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
(三)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出台《网络舆情处置预案》《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红十字救援队信息发布管理,提高宣传传播和舆情引导能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重视支持机关纪委工作。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出台《关于支持和推进机关纪委发挥职能作用的意见》,切实加大对机关纪委的工作支持力度,推进“三不”机制落实。结合全系统年度重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强化制度落实。认真落实救灾救援物资采购有关规定,健全完善《省应急救护指导和备灾救灾中心收支管理制度》,规范招标采购、合同执行。定期组织开展自查,提高发现问题能力。
六、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机关纪委班子建设。制定出台意见,提出履职要求,落实机关纪委监督检查机制。利用身边人身边事,组织“以案示警”专题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岗位责任意识得到增强。
(二)明确机关纪委监督责任。抓好《党章》《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学习贯彻,制定《机关纪委工作规程》《议事规则》等,明确机关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运用第一种形态,会党组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强化担当意识。
(三)完善廉政风险排查制度。认真组织排查捐赠款物使用管理、仓库管理等工作中的风险点,加强事前监督和风险防控,强化问责追责。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修订完善零星小工程决算支付等一批内控制度,抓好执行落实。
七、关于“作风建设抓而不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会党组班子成员带头下基层了解实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拟订《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分解“十四五”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等,重视听取并充分吸收基层意见建议,确保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实事求是、切实可行。
(二)扎实开展“三为”专题实践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以“千家企业员工应急救护技能大提升、百个博爱公益项目送关爱、万场志愿服务在基层”为主要内容的“三为”专题实践活动,为企业培训急救技能3300多场,面向基层实施公益项目405个,开展志愿服务2.5万场。
(三)推动AED设置管理科学规范。协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AED设置更加科学,管理使用更加规范,同时加强AED操作使用培训,确保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八、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出台专门意见,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强化作风建设等六个方面,提出“14个带头”的具体要求,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和班子成员表率作用。
(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出台《浙江省红十字会执行委员会会议制度(试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九、关于“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和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会党组专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对直属事业单位班子建设、人员交流、职务职级职称晋升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等进行规范。
(二)提升干部业务素质。选送年轻干部参加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到基层挂职锻炼等,采取教育培训、轮岗交流、压担子交任务等手段,加强干部培养锻炼,提高业务能力。
十、关于“抓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完善县级红十字会党组建设。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会领导分赴各地开展工作督导,推动了宁波市奉化区、温州市瓯海区、永嘉县、苍南县、绍兴市越城区、东阳市、磐安县、台州市椒江区、天台县、仙居县、青田县、龙泉市、庆元县13个县(市、区)配齐红十字会党组班子。
(二)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围绕红十字会参与“重要窗口”建设和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全系统联动实施“博爱先锋”党建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制定印发《关于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意见》,增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度。推动全省123支红十字救援队建立党支部82个,其中省红十字(仙居)应急搜救队党支部获评“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十一、关于“对巡视发现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进一步规范救灾救助款物发放和回访工作。修订完善《浙江省红十字会救灾救助款物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回访主体和责任,对回访比例、时限、资料存档等提出明确要求。在数字红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平台上开发回访反馈功能,不断加强对救灾救助款物发放使用情况的监管。
十二、关于“对审计指出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进一步强化救灾救助物资使用管理。修订完善《浙江省红十字会救灾救助物资管理办法》,对省本级救灾救助物资的存储、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完善和落实仓库物资定期盘点、对账制度,确保救灾救助物资及时分配使用。
十三、关于“对主题教育检视出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进一步加强红十字理论研究。针对制约我省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确定年度重点研究课题。拟联合相关院校,强化对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律性的研究,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下一步,省红十字会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持续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新时代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会党组将按照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继续倒排进度,加强跟踪督查,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全面落实。二是做到举一反三,健全完善持续抓整改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系统观念、加强系统谋划,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入手,补齐事业发展短板。对整改完成的事项,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抓持续整改和推动全省红十字事业创新发展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巡视成果转化为强大动力,努力打造更多具有浙江红十字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会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6499908;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324号省红十字会1号楼401室;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浙江省红十字会党组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