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现场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明主持会议
本网讯 11月29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杭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明主持会议,副主任王辉忠、毛光烈、袁荣祥、刘力伟、厉志海、姒健敏出席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省政府成岳冲副省长所作的关于食品安全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及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关于《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浙江省无人驾驶小型航空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纪检组组长、机关副厅以上干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8位省人大代表列席这次全体会议。
省人民政府成岳冲副省长作关于食品安全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丁祖年主任委员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浙江省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楼志浪主任委员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谢力群主任委员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省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林吕建副主任委员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省人大民族华侨委员会吴顺江主任委员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施利民主任委员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陈广胜副秘书长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尹林副主任作关于《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