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换证申请审批公示(第2378号)

05.06.2015  01:28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经营企业换证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5年06月03日始至2015年06月10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杭州吉华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凤起东路42号广茵大厦1321、1323室;
仓库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潮鸣小区兴和公寓14幢底层18号;
法定代表人:裘国东;
企业负责人:裘国东;
质量负责人:姚旦华;
经营范围: 第Ⅲ类: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除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6830医用X射线设备***;
现场检查时间:null;;
现场检查员: null;。

监督电话:0571-88903371
传真:0571-88903274
邮编: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