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申请审批公示(第7017号)

06.08.2015  00:58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经营企业开办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5年08月05日始至2015年08月1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金华市宝宏眼镜有限公司江南分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三江街道八一南街1159号一楼一号柜;
仓库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戚璐彤;
质量负责人:戴江;
经营范围: 第Ⅲ类: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限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的零售***);
现场检查时间:2015年08月05日;
现场检查员: 汪勤、洪芳。

监督电话:0571-88903371
传真:0571-88903274
邮编: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