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申请审批公示(第6918号)

19.06.2015  00:39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经营企业开办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5年06月18日始至2015年06月26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杭州宝光眼镜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笕桥镇同协路333号一楼107室;
仓库地址:   ;
法定代表人:黎锋 ;
企业负责人:黎锋(店长:廖振凯) ;
质量负责人:张书鹏 ;
经营范围: 第Ⅲ类:6822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的零售*** ;
现场检查时间:null;;
现场检查员: null;。

监督电话:0571-88903371
传真:0571-88903274
邮编: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