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申请审批公示(第6891号)

05.06.2015  01:28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经营企业开办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5年06月04日始至2015年06月1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诸暨市弘伟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诸暨市暨阳街道西门新村20幢16号营业房;
仓库地址: 诸暨市暨阳街道西门新村20幢16号营业房;
法定代表人:邱叔明;
企业负责人:杨佳女;
质量负责人:郭胜;
经营范围: 第III类医疗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现场检查时间:2015年06月02日;
现场检查员: 寿卓萍、陈凯。

监督电话:0571-88903371
传真:0571-88903274
邮编: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