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申请审批公示(第6861号)

20.05.2015  01:57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经营企业开办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5年05月19日始至2015年05月26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杭州美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拱墅区湖墅南路368号23幢601室;
仓库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368号23幢513室;
法定代表人:李海春;
企业负责人:李海春;
质量负责人:王勋;
经营范围: 第III类医疗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除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现场检查时间:null;;
现场检查员: null;。

监督电话:0571-88903371
传真:0571-88903274
邮编: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