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申请审批公示(第6859号)

20.05.2015  01:57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经营企业开办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5年05月18日始至2015年05月2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诸暨市宏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诸暨市安华镇车站路17号;
仓库地址: 诸暨市安华镇车站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俊儿;
企业负责人:蒋恒涛;
质量负责人:宋娟;
经营范围: 第III类医疗器械: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不包括疾病的诊疗、咨询服务)***;
现场检查时间:2015年05月07日;
现场检查员: 何春风、周崇武。

监督电话:0571-88903371
传真:0571-88903274
邮编: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