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申请审批公示(第6733号)

04.03.2015  00:02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经营企业开办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5年02月25日始至2015年03月03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平湖市日月眼镜有限公司美式分公司;
注册地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建国南路13-15号;
仓库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戴剑锋;
质量负责人:戴翔翔;
经营范围: 零售:钟表眼镜,五金制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文具用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通讯器材;验光,配镜服务;房地产中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场检查时间:2015年02月04日;
现场检查员: 冯蓓蓓、丁佳杰。

监督电话:0571-88903371
传真:0571-88903274
邮编: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