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申请审批公示(第6718号)

13.02.2015  01:47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经营企业开办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5年02月11日始至2015年02月17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苍南县清朗眼镜验配中心;
注册地址: 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304-306号;
仓库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曹启光;
质量负责人:程海芳;
经营范围: 第III类医疗器械: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的零售;
现场检查时间:2015年02月06日;
现场检查员: 卢文娜、刘卫国。

监督电话:0571-88903371
传真:0571-88903274
邮编: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