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区部署开展非法取水专项整治行动
【本站4月4日讯】为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水资源管理秩序,切实做到取水许可、依法缴纳水资源费,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近日,临安区水利水电局组织各镇、街相关负责人召开了临安区非法取水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根据会议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非法取水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调查和整治范围为依法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所有取用水单位或个人。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会议成立了区水利水电局非法取水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宣传发动、镇街自查、区级核查、分类处置。重点围绕两方面开展,一是未经批准非法取水。因洗浴、洗车、餐饮、娱乐、建筑、工矿企业、宾馆、院校、医院、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单位或个人取用公共供水管网以外的水,未取得取水许可的,均定性为非法取水。二是已取得取水许可但实施不规范。主要有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取水许可延续取水的;拒缴或拖欠水资源费的;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许可权的;2003年以后已取得取水许可但未开展水资源论证的;取水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取水许可登记内容不完整的;退水水质不达标的。
会议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各镇街要充分重视,圆满做好该项工作。二是宣传要到位。要借势借力进行宣传,营造全民大力支持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三是发现问题要到位。排查摸底要全面、仔细,彻底掌握全区取用水情况。四是整改工作要到位。要根据排查的结果,全面整治,彻底消除隐患。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整改一批未办取水许可证或手续不完整的取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封堵一批没有特殊需要的地下水井;查处一批已建并运行的取水设施,未取得取水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推进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有效落实,建立健全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用水的长效工作机制,为该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