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积极创新少数民族群众经商管理

12.12.2016  16:11

流动少数民族群众经商如何融入城市化建设,是近几年值得探讨的新课题。宁波市海曙区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新模式,通过区政府综合协调,将与城市管理职能有关的城管、公安、交警、工商、卫生等5个部门通过派驻人员,住建、文广、商务、民宗等10个部门,在街道挂牌成立综合执法组,联合履行各自管理职能,探索民族事务依法管理。

一是完善规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台《海曙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方案》,对涉及流动少数民族违法违章人员的行政执法作出了相应规定,并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和综合执法纳入对相关部门和街道的目标考核,妥善处理清真拉面店征迁、涉少数民族群体性违法摆摊等纠纷10多起。启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创新试点工作。

二是强化执法。对因语言不通、情况不熟而引起的纠纷,以维护民族团结、落实民族政策的角度出发,妥善处理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对经营过程中无视法律、法规而引起的矛盾和纠纷,借助综合执法力量,安排专人全程录像取证,严密控制事态发展,坚决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决不迁就,有效打击了非法摆摊售卖切糕、劣质民族工艺品等各类违法行为。

三是合理疏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事发地街道负责,民宗部门协助,有关宗教团体、民族团结促进会、慈善团体等配合,帮助因违法经营被取缔而面临生计困难的少数民族同胞寻找出路,先后帮扶困难拉面店2家,维护了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