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清明节实现森林火灾“零发生”
清明节期间,莲都区采取多种举措全面强化森林消防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应急处置等工作。实现了高火险形势下森林火灾“零发生”的好成绩。
一是工作部署抓得早。区委、区政府领导结合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和“六边三化三美”会议对清明节森林消防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时刻把森林防火放在心上,切实做到工作部署早、宣传发动早,责任落实早、火患排除早、火情发现早、火灾处置早。区林业局连续召开四次会议对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各乡镇(街道)召开森林消防专题会议30多次,落实抓好清明节森林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是宣传工作抓得强。全区开展了森林消防宣传“万里行”活动,清明节期间各乡镇(街道)组织15辆宣传车中全区各地不间断巡回宣传,区林业局组织4辆宣传车强化宣传;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印制《森林防火十不要》宣传单50000张,在清明节期间向群众发放;各乡镇(街道)悬挂横幅1000余条;发微信、短信友情提示达万余次。
三是野外用火抓得严。清明节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全区各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乡村干部和护林员在重要路口、坟墓集中区进行设卡检查,巡回管控;区林业局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分组到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展森林消防巡查宣传工作;区政府督查室、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和区林业局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全区“清明节”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清明节期间全区共组织乡村干部1470人,专(兼)职护林员380人参加巡检,设立固定检查点79个,收缴并集中焚烧纸烛1200公斤,劝阻违章人员10000人次。
四是应急处置抓得实。清明期间,各乡镇(办事处)干部和林业工作站人员取消休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同时,为确保火情能够及时控制,5支区森林消防中队168人集结待命,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随时准备扑救森林火灾。(莲都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