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区深化“零土地”技改环保审批改革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0.11.2015  16:33

  近年来,浙江省和杭州市先后出台了有关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审批方式改革工作系列政策文件,企业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改项目,只要是不属于“负面清单”上的项目,向相关部门承诺报备即可。为深化简政放权,激发企业活力,日前,余杭区出台了“零土地”技改项目环保审批方式改革文件。文件就政策适用范围、项目办理流程以及相关资料,对项目办理时限也做了具体规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即“负面清单”),清单以外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度。同时,作为全省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改革工作的一部分,余杭区率先在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备案时核发排污许可证。环保审批方式改革适用范围为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即工业企业在不涉及新征建设用地前提下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其中包含扩建、改建、单纯购置等技术改造项目类型,也包含企业利用其它企业空闲厂地或厂房开展技术改造项目类型)。
  改革后,对于审批目录清单以外的项目,企业经经信部门备案审查后,可向区环保局办理承诺申请。在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区环保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出具“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承诺备案受理书”。企业凭承诺备案受理书开展项目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承诺验收制的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在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改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同时,余杭区环保局将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管制度、监管手段、监管方式,防止监管失范或损害投资主体利益、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余杭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