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抓好四项制度 全力整治有偿家教

13.07.2015  15:21
            一是落实责任制度。 各校长作为履行治理有偿家教第一责任人,与每一位教师签订治理有偿家教责任书,督促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二是完善考核制度。 把治理有偿家教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参与有偿家教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提拔聘用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解聘。
            三是健全监督制度。 聘请社区、媒体监督员,各校采取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全面了解教师的校外从教行为。
            四是建立通报制度。 余杭区教育局严格执行有报必查制度,成立专门调查小组根据投诉和举报进行调查核实,不定时组织抽查暗访,每年对查实的有偿家教投诉情况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