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对区直单位的档案工作开展年度检查

18.06.2015  12:35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加快推进机关档案工作法制化进程,提高我区档案管理整体水平,更好地为莲都经济、社会发展等提供档案信息服务,区档案局于4月初至6月上旬对区直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年度检查。

在各区直单位全面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区档案局组织两个检查组,工作对区直各单位的档案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实地检查。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意见反馈等程序,从档案管理的制度建设、组织保障、业务建设、档案安全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检查情况表明,全区区直单位档案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基本能反映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能为提高单位工作效率及其它各项工作服务。特别是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区水利局、纪委、残联、处州执法分局等单位,制度比较健全,收集比较齐全,整理比较规范,管理比较科学,保管比较到位,在全区区直机关档案工作中处于领先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作出了具体的反馈意见,并提出了改进建议。区档案局将跟进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度,善作善成,切实发挥档案年检这项推进我区档案工作重要抓手的作用。

莲都区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