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多措并举打好危险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
今年以来已连续发生福建漳州“4·6”泄露爆炸事故、山东日照“7·16”着火爆炸事故和天津“8·12”危化品爆炸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路桥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该区迅速反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措并举,在全区部署开展危险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
一是深入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全面核查和筛选比对。重点核查全区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运营情况,包括企业数量及地域分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仓储经营)持证、危险化学品种类(品名)、储量等。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港口、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仓储经营单位安全制度执行、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是由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专家参与的执法监察队伍,按照企业目录全覆盖,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监管执法,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和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和火灾报警系统等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等内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完善、安全法规不宣贯、安全培训不落实、安全生产理念不扎实、违章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的企业,加大媒体曝光力度。
三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的要求,着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前期已排查整治的隐患继续开展“回头查”行动,严防反弹回潮;对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辖区和企业、场所进行重点督查,巩固整治成果。并结合该区开展的“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粉尘防爆专项安全检查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强化政府指导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把好行政许可审批关,防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