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围绕三方面加强林木采伐管理

20.10.2020  14:42

  为确保采伐审批监管到位,避免超范围采伐等现象的发生,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为采伐审批管理划重点,要求围绕三方面重点审核,严格把关,全面规范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工作。

  一是严禁采伐“二片林”。即保护好采伐相邻区块邻界公益林和天然林。公益林只允许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天然林需要严格保护,严禁商业性采伐。因此,办理林木采伐审批时,重点审核采伐区块周边是否涉及公益林和天然林,明确采伐界线,坚决杜绝超范围采伐公益林和天然林的行为。

  二是严格监管“一类木”。即对采伐区块内涉及松木的,逐个进行清查并登记,方便采伐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疫区内松木采伐必须建立和实施严格的采伐监管措施,除特殊情况外,松木只允许除治性采伐,确保疫木不流失和疫情不扩散。因此,对采伐区块内松木进行认真清点,摸清区块松木数量,对松木采伐进行严格监管。

  三是划清采伐“一界线”。即严格区分蓄积量较大,且树种、龄组较接近的采伐相邻区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为起点。实际采伐过程如果界限不清,很容易出现采伐超范围,甚至于刑事案件的发生,因此,考虑到采伐申请人自身利益,要求其在做采伐作业设计时,明确设定界线标志,杜绝采伐超范围现象发生。

(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