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四个强化,规范全区水资源管理

12.05.2015  03:55
            近日,南浔区水利局下发《依法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通知》,并主动走访每一家取水企业,宣传水资源管理的政策制度,提高企业节约用水和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全区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一是强化取水许可制度,做好计划用水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要求,落实取水许可制度,搞好用水总量控制,促进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根据《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浙水保〔2012〕20号)文件的规定,对全区62家取水户申报的2015年度取水计划进行了审核,并下达了各取水单位的年度取水计划。
              二是强化水资源费征收,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要求,落实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和标准,确保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我省水资源费分类和征收标准的通知》(浙价资[2014]207号),与各取水单位做好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及时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将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取水计量,提高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按照《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及《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计量设施的安装、检查、维护和取水计量数据的核实工作,为水费征收、资源管理提供依据。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浙水保[2014]10号)的要求,2015年全区计划新安装取水计量装置41家,目前已完成安装7家。
              四是强化水行政执法,加强有效监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日常执法巡查与专项执法相结合,严厉打击无证取水、不安装计量设施、拖欠拒缴水资源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件处理一件,确保水资源费应收尽收。今年以来,共出动日常巡查56人次。(南浔区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