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四个坚持”提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已成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重要内容。莲都区多方面切实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善公共服务条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坚持推动民族教育事业。先后投入1780多万元,对老竹民族学校、丽新畲族乡小学进行改造提升,有力改善了民族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强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水平;全面实行少数民族学生免收杂费政策、民族教育券政策、考试加分政策,受益学生2.5万人次。目前我区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学前教育入学率达到95%,初中毕业升高中比例达99.2%。
二、坚持发展民族乡镇卫生事业。一是先后投资750多万元,建成和扩建老竹和丽新中心卫生院。全区35个民族村,基本建成了村级卫生室,并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少数民族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加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力度,从2009年起,补助个人缴费部分的50%,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的96%以上,做好60周岁以上少数民族居民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工作,有效缓解少数民族农民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后顾之忧。
三、坚持扩大少数民族就业再就业。积极构建就业信息平台,以市场需求为指导,扎实推进民族乡镇、村剩余劳动力异地转移工作。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民族乡镇实用型人才培养,2013年以来共组织培训少数民族群众700多人。大力发展来料加工业,其中老竹、丽新两个民族乡镇2014年发展来料加工从业人员1316名,共发放加工费1700多万元。注重引导农民外出创业,目前老竹、丽新两个民族乡镇有6000余人在上海、江苏等地经营超市,年创收约7亿元。
四、坚持加快城市少数民族融合。莲都区有外来少数民族600多人,分别来自新疆、青海、甘肃、云南等省区。外来流动人口包括外来少数民族人口到我区创业、就业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对我们的民族工作带来挑战。2011年开始,我区把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纳入到政府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大格局中,并从劳动就业、子女入学、权益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给予积极引导和切实帮助,让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快速融入我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