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司法局三注重加强人民调解培训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需要,黄岩区司法局积极构建人民调解“三化”培训模式,切实提升调解员业务素质和水平。
一是注重规范化。以形象规范化为抓手,落实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标识(徽章)、制度、程序、文书“六统一”;以程序规范化为主线,将人民调解工作流程、调解文书及卷宗制作、人民调解登记、记录和档案整理、统计报表工作等均纳入规范化学习内容,增强人民调解员规范意识,促进村(居)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以卷宗规范化为重点,要求一案一档,并在全区开展“十大典型案件”、“十大典型案卷评选”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推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跨越式发展。
二是注重系统化。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培训机制,形成“日常与专项相结合、常规与重点相结合、专业与综合相结合、初任与升级相结合”的培训体系,逐步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向半专职化和专职化方向发展。强化调解骨干业务培训,壮大人民调解员骨干队伍,不断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结构,确保全年分阶段、有重点、全覆盖地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抓好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和培养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当前该区共有全国人民调解能手1名,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2名,全区等级人民调解员50名,其中一级人民调解员6名,二级人民调解员11名,三级人民调解员33名。
三是注重多样化。抓好区局统筹安排、司法所契合地方需求、个人取长补短的多层培训机制,以更为灵活的方式,采取岗位轮训、年度培训、观摩交流、旁听案件审理等各种形式,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法律水平、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创新人民调解员、信息员、情报员、宣传员“四位一体”“一员多能”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员选任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网格管理员和法治宣传员。同时凸显培训内容立体化,持续做好《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工作原则等理论学习,加大调解经验“传帮带”力度,推进人民调解信息化培训,积极构建“网上枫桥经验”。
黄岩区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