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老小区加装电梯实施细则正征求意见

31.03.2017  01:31

安装电梯可申请使用公积金住房补贴

公示期间没有实名书面反对意见社区才能盖章

杭州博物馆,保安队长佘师傅在演示使用无障碍升降平台。

杭州有不少老旧小区都想加装电梯,比如东河丽景苑,但因为各种原因,还没有进入到电梯安装的实际性阶段,3月22日,快报报道了华家池34幢的老教授们,也想加装电梯的消息,因为没有详细的电梯方案和图纸,杭州市的具体细则没有公布,华家池社区没有同意盖章。

好消息来了!这两天,《关于开展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在杭州市政府网站上“网上听证”(截止日期4月17日),《征求意见稿》中对增设电梯的适用范围、住宅条件、审批材料和程序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4层以上住宅可加装电梯

可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适用范围: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既有住宅。另外,西湖风景名胜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建德市、临安市、桐庐县、淳安县、大江东集聚区可参照执行。

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应满足4个条件:具有合法的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为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及以上的无电梯住宅;符合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要求。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由业主承担。资金分摊由相关业主协商确定。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也可以按规定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增设电梯新增部分,不再另行测绘,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不再办理不动产登记。

社区盖章备案很重要

反对意见要实名书面提出

征求意见稿》中,对申请安装的步骤给出明确的指导,大致按照“确定申请人-制订方案-协议公示-施工图图审-联合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步骤实施。

其中,申请人必须要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在单元的业主,要负责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申请人可以推举业主代表负责以上工作,也可以经专有部分占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书面委托小区业主委员会、住宅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电梯安装企业、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代理上述工作。受托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申请人作为建设单位也要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申请人要编制增设电梯方案,方案包括:用地土地权属、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的可行性分析,增设电梯的总平面布局概念方案、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概算。

申请人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就增设电梯方案和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经专有部分占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签订协议,同时妥善处理好住宅周边相邻关系。协议需明确项目负责人或委托单位主要职责、资金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分摊方案等内容。

协议和方案需在拟增设电梯范围内的相关位置公示10天,公示期相邻权利人无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协议由所在社区盖章备案。

有异议的,增设电梯住宅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应当应业主请求,组织调解,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功的,所在社区不予以盖章备案。

换句话说,社区的盖章备案这一步,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