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区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为确保春节期间全区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和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江干区民宗局积极从思想上、管理上、责任上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召集区政府办、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和街道分管领导及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召开了春节期间宗教领域安全工作会议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传达落实国家宗教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的通知》、杭州市民宗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民宗[2015]3号)和杭州市佛教协会《关于做好腊八节施粥和春节假期寺院晚上不开放的通知》文件精神;通报了上海踩踏事件和黑龙江等火灾事故情况;对我区春节期间宗教领域的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进一步加强管理力度。一是规范腊八粥的发放。佛教腊八节当天,全区寺院不再在寺院内及社会广场等人员较多的地方发放腊八粥,寺院根据本寺特点举办讲经、皈依、祈祷、传供法会等各类纪念活动;“腊八节”前三天,寺院将腊八粥送至养老院、福利院等地及环卫工人等一线工作者手上。二是落实佛教寺院在春节期间(除夕至正月初六)夜间不对外开放。各佛教寺院均确定除夕至正月初六夜间不对外开放及白天的开放时间,并通过《江干报》、微信、短信群发和张贴公告等形式向信众和游客公布。三是推进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各寺庙设立专门的敬香地点,并安排专人管理,提倡、引导每位信众游客每次进香数量不超过3支。倡导鲜花供果、常焚心香等礼敬方式,禁止烧高香、成把烧香和在殿堂内等禁火区烧香,禁止烧锡箔纸,禁燃蜡烛和鞭炮。
三、进一步落实工作举措。一是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区政府副区长赵欣浩和区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黄国兴两位区领导分别带领由区民宗局、区安监局、区品药品监管局、区消防大队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组,对全区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寺院春节假期夜间不开放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二是制定春节期间各寺院管理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江干区区属寺院春节期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春节期间各寺院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明确各街道、社区(村)和民宗、公安、城管、安监等部门的工作职责。设立三个现场指挥部,现场督促、指导各寺庙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三是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区民宗局排定节日值班表,主要领导在除夕和年初一在岗带班,同时加大对各寺院的检查督促力度。各街道、社区(村)、活动场所排定各自的值班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责任。同时落实信息报送工作,遇有涉及民族宗教的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确保渠道畅通,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