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五步骤”全面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强执法“百日行动”

10.09.2015  12:14

  为吸取天津“8.12”特大火灾爆炸事件的深刻教训,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衢江区统一部署,全面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强执法百日行动”。

  一是结合当前安全环保工作实际,制定《衢州市衢江区2015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强执法百日行动方案》。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全区召开干部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信息载体,通知公告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三是开展自查自改。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结合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今年以来生态环保被省市曝光的典型案例,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全面深入地排查安全管理体系、技术装备、工艺设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审批手续、环保设施、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等,对排查出的问题及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四是统一集中执法。区级各有关单位根据企业类别,组成执法工作小组,统一深入企业开展具体执法工作。工作进度情况统一实行周报制度,从9月22日至11月20日,填报《衢江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强执法百日行动情况周报表》、《衢江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强执法百日行动统计表》,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一周本辖区本单位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反馈执法进度和问题隐患。同时,要借助媒体和公众监督力量,建立曝光台,实施有奖举报,对行动过程、各类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进行持续报道,打造舆论声势。

  五是进行监督考核。“2015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强执法百日行动”结束后,区安委办、区生态办将结合2015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乡镇(办事处),区级各单位百日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这次“2015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强执法百日行动”由全区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共计100天,从2015年8月23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全区有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利局、区国土分局、区消防大队、区经济开发区、区民宗局、区应急办、区住建局、区质监局、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局、区文广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众多单位部门参与。对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等领域;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宗教场所等领域;非煤矿山领域;城镇燃气、建筑施工等领域;油气长输管道、加油站领域;道路(水上)交通领域;消防领域;特种设备领域;环境风险源领域;工业环保领域和其他行业领域全方面执法。通过这次执法行动,将有效提高全区干部群众的安全环保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