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首批13个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市、区)

28.05.2015  16:59
  • 昨日,省教育厅公布“浙江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市、区)”13个县(市、区)名单,分别是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宁波市江东区、江北区、北仑区、慈溪市,嘉兴市海宁市、桐乡市、海盐县,湖州市德清县,绍兴市上虞区。

    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从2011年开始,我省围绕国家纲要,展开教育现代化县(市、区)督导评估,把“优先发展、育人为本、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改革创新”作为督导评估标准的五项一级指标,下设12项二级指标、41项三级指标,涵盖了教育的外延和内涵发展的主要内容。根据规划,通过十年左右的创建,将使全省85%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其余的达到基本现代化的要求,在2020年实现我省提出的教育现代化目标。

    41项三级指标,都评估哪些方面?记者在评估表中看到,学校是否合理布局、是否落实“减负”责任、班额控制是否合理、校长教师是否有序流动、外来务工子女是否平等接受教育等都是41项评估中的“硬杠杠”。在41项评估指标外,我省还增设改革创新评估项,对有创新发展的地区予以加分。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叶向群介绍说,督导评估工作采取申报制,由县级政府提出申请,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核后,由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初审、初评、复评。在督导评估期间,督导组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座谈会,随机电话访问了部分家长,充分听取了他们对所在县(市、区)创建教育现代化县情况的意见;随机抽取各类学校进行考察并与师生进行交流。为确保质量对第一批申报20个县(市、区),省教育厅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并对各项数据进行认真核对,通过审核,确定对其中的15个县(市、区)组织督导评估。在此基础上根据我省教育现代化县的督导评估标准,逐项对县级政府的工作进行评价,形成综合督导评估结果,初步确定其中13个县(市、区)。

    结果很重要,过程更重要。”叶向群说,各地为创建教育现代化县(市、区),都制定了创建教育现代化县的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为强化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工作过程,省教育厅对各地年度实施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每年对地方教育科学和谐考核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通过教育现代化县的创建,有力地推动各项各类办学条件、教育资源取得明显的进展,推动了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了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对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提出明确的要求。以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为例,本次公布的13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程度有较大提升,反映校际间均衡程度的差异系数都有明显下降,其中9个县的差异系数达到了0.35以下,远低于国家现阶段对小学、初中差异系数的要求,初步实现教育资源的优质均衡。

    教育现代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重在创建,随着教育的发展,现代化的内涵也随之发生变化。”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表示,部分教育质量较高的地区在此次评比中落选,因为学校布局和班额控制存在问题,教育现代化评估是要求办好每所学校,缩小校际差异,让热点学校“降温”,促进教育资源充分发展。教育现代化,更要全面落实现代教育民主化、个性化、多样化、社会化、信息化和国际化的需求。

    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是我省进行教育现代化发展的第一步。”韩平说,通过创建教育现代化县这一载体,省教育厅和各级教育部门将贯彻落实今后十年省委、省政府对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实现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各项目标,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地发展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