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区东方明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全面展开

22.10.2014  19:00

  为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近日,丽水市区东方明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全面展开。为确保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根据《丽水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丽水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了《丽水市区东方明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方案》。此次东方明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报于10月11日展开截止至10月30日,面对的对象是按照实物配租轮候顺序,面向已登记在保领取租金补贴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实物配租以家庭为单位,1-2人的家庭享受保障面积36㎡,3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享受保障面积15㎡。实际实物配租建筑面积超过享受保障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收取租金。此次实物配租的房源位于市区东方明珠小区A2幢和A6幢,户型为两室一厅,单套建筑面积约为50平方米,共100套。房源按照《公共租赁住房装饰装修基本要求》已进行统一装修,符合基本生活需求。(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