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三字诀”立体监控宗教活动场所“小金库”
针对近年来宗教活动场所捐献款增多、易引发矛盾纠纷的实际,台州市路桥区民宗局紧紧围绕宗教活动场所资金管理使用这条主线,着力在“管、用、算”三方面出实招,全方位监控宗教活动场所“小金库”。
一是围绕“管好钱”,推行财务委托代理。依托各镇(街道)财务代理中心,在全区宗教活动场所逐步推行实施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委托代理制。把场所财务相关工作外包给所在镇(街道)的财务代理中心,由中心指定一名有上岗证的会计员代为记帐。场所取消原有的记帐员,只设一名出纳兼报账员,负责审核和整理当期的原始凭证和会计资料,并定期报送中心进行复核、结算,做到 “五个统一”,即统一帐户、统一会计凭证、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记帐方法、统一会计报表,有效地杜绝了公款私存和多立账户等不规范的财务行为。目前全区97个宗教活动场所已经全部实施财务委托代理制。
二是围绕“用好钱”,加大民主监督力度。严把场所财务支出关。在各宗教活动场所推选公道正派、懂财务、会管理的管理人员,成立财务监督小组。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审查场所财务往来的原始凭证票据,规定凡入帐的原始票据除具备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外,还要求财务监督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否则财务代理中心不予以入帐。实行场所财务公开。在各场所内的醒目位置设立财务公开栏和意见箱,每季度场所报帐员从中心领取报表后,张贴到财务公开栏上,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接受信徒监督。区民宗局抽查结果显示,各场所都定期对场所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信徒监督。
三是围绕“算好钱”,试点预算管理制度。在全区知名度相对较高、捐献款较多的32个宗教活动场所,试点开展预算管理。指导场所管理机构、民主监督小组协商制定本年度预算,合理确定宗教活动、设备添置、基建工程、公益事业的费用支出金额,做到自求收支平衡、量入为出,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使用计划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