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三个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6.10.2015  19:27

一是强化场所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年初与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设计制作宗教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宣传鼠标垫、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员袖标及佛教“严禁明火入殿”安全警示牌,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场所自我管理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进行等级分类,其中A类场所95家,B类场所35家,C类场所4家,落实分级监管任务。二是强化宣传教育。依托区级宗教团体,灵活采取以会代训、演习实战、安全检查等方法,分教别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年初专题部署佛教场所烧头香、敲头钟专项工作,分教别组织两次全区宗教场所负责人“新安法”培训,确保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三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坚持部门联动和区镇两级互动,例行检查和定期抽查结合,实施场所安全必查“7+1”制度,即对场所实施房屋结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电器线路、应急照明、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疏散预案七大项工作必查,佛教场所还有一项文明敬香工作,并要求对有关问题的整改要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