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三个“严”夯实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壁垒

12.07.2016  14:38

自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清真寺礼拜殿顶部起火引发火灾事件发生后,莲都区民宗局高度重视,狠抓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宗教场所零火灾。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指导,普及安全意识。针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安全意识相对淡薄,组织全区宗教场所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学习培训会,指导相关消防安全事故的前例,强调隐患的不可预知性和危害性,普及消防安全意识,并按照要求及时回到各自宗教场所组织学习,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切实提高宗教场所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把消防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严排查,加强督促整改。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排查监管上,加大隐患督促整改,主动会同消防、公安对各个点定期进行检查,加强宗教活动、宗教节日期间的检查力度。针对“易燃区”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在排查登记初期就对年代久远、耐火等级低的木结构、电线未穿管、明火进堂内等火灾隐患点进行当场指正,并申明不整改到位就无法申报登记,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有序的开展活动提供前提条件。

三、严防范,细化目标措施。结合排查和掌握的情况,对隐患点逐一制定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各项措施。要求全区所有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同时也确保灭火器在有效期内,对于气压不足或者过期的灭火器及时更换或重新灌装。对于面积大、活动频繁、道路拥挤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应建立消防泵,确保消防安全标志保持完好,切实应对突发事件,做到一经发现、快速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