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将重点打击有组织“飙车”
2015年4月11日晚,于某驾驶“法拉利”牌小客车、唐某驾驶“兰博基尼”牌小客车,在朝阳区大屯路隧道内由东向西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部门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车速鉴定,认定两名驾驶人在隧道内高速追逐竞驶,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目前,公安机关对两人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警方介绍,近年来,本市交管部门多次开展专项整治,有效地震慑了“飙车”犯罪。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飙车”的车型除少量原装进口的超级跑车外,大多为经过非法改装的中低档车型,以及部分两轮摩托车。“飙车”案件往往有团伙、有预谋,还常常伴随非法改装、涉牌涉证等违法,性质非常恶劣。
从危害性来看,“飙车”族为了满足个人虚荣、寻求心理刺激,在城市公共道路上“飙车”竞驶,极易引发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加之“飙车”过程中,汽车呼啸而过,震耳欲聋,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首都城市形象。因此,对“飙车”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打击、严惩不贷。
北京警方表示,专项行动期间,公安机关将多警种联动,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基础上,加强违法易发生地区的巡逻,及时发现车辆人员聚集等“飙车”违法苗头。此外,警方将针对有组织策划实施“飙车”违法的线索,组织提前开展工作,将违法行为消灭在发生之前。对查获的涉嫌“飙车”人员和车辆,以及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准确定性并依法处置。同时,组织深挖涉嫌“飙车”违法人员和车辆背后的其他犯罪线索,并依法从严打击。
北京警方表示,下一步,警方要加大对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此外,要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常态管理,实现对“飙车”违法犯罪的有效遏制。
>>追访
检测场称“改装车必无法过年检”
京华时报讯(记者韩大鹏)针对警方严打“飙车”和严查改装车等行为,记者于昨天来到中美检测场进行探访。
下午3点,一辆宝马5系轿车伴随着轰鸣声驶入该检测场,在外观检测区即被工作人员拦下,称此车改装无法通过车检。
据其中一工作人员透露,此前对于改装车的检测“不是特别严”,部分改装车辆可能勉强通过检测,自大屯路飙车事件发生后,上级单位要求对改装车严格把关,“他这车(宝马5系)放在以前没准还能过关,现在肯定没戏了”,该工作人员说,此次检查力度很严,不仅在该检测场,即使在远郊区县检测场,在有“熟人”帮忙的情况下都无法过关,“司机只能把车先开回去,改成原貌再来车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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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竞驶,即通常所说的“飙车”,是指行为人以寻求刺激、赌博竞技等为目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高速行驶,反复并线,违法超车的一种危险驾驶行为。2011年5月1日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按照法律规定,拘役的刑期是1到6个月,罚金则是1000元以上和造成的损失两倍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