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作型保障房居民每平米出五千

28.02.2015  12:07

 去年北京开始试点的合作型保障房近期将启动分配。记者昨日从住保部门获悉,保障家庭仅需承担房屋建设费用。目前测算出的费用约为每平方米5000到6000元。但最终的定价尚在研究中。

  最终具体价格尚未核定

  目前试点的合作型保障房,包括石景山区南宫、五里坨,丰台区高立庄、通州土桥这4个项目,可以提供约5000套房源。目前石景山区和丰台区已启动预公告程序,先调查被保障家庭的意向等。

  所谓合作型保障房,是由政府向需要保障的家庭无偿提供建设用地,由保障家庭承担房屋建设费用。简单说就是政府拿出土地,个人出建房的钱。

  据了解,合作型保障房家庭承担的建设费用以房屋建设成本为基础确定,包括房屋建设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小区用地规划红线以内的基础设施建设费、装修费,以及由此产生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费及合理利润。

  这一费用目前正在测算,平均下来在每平方米5000到6000元。

  目前已进行意向登记的两个项目中,丰台区花乡高立庄项目的家庭负担费用预计不高于6000元/平方米;石景山区南宫小区项目的预测家庭负担部分为5000元/平方米左右。但最终具体价格尚未最终核定。

  开发商代建利润仅3%

  “现在主要工作就是对这些合作型保障房的建设费用进一步核准,过去是土地费、建设费合在一起来计算房价,现在根据人大要求是土地和房屋建设费用要分离,目前正在把土地费和建设费分离出来,确定百姓承担的这一部分,这是一个非常专业和复杂的工作,所以需要一定时间试点。”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不同项目的定价是否一致?市住保办表示,在立法过程中也提出了这个问题,认为定价也应该考虑不同项目的区位因素。不过目前都在讨论之中,会根据试点情况来分析确定。

  至于居民是否可以自己组织建设合作型保障房。这位负责人表示,合作型保障房的“合作”体现在政府出地,百姓出钱,但建设方面的操作还应该是专业的,由政府的专业保障房企业或者委托开发企业建设。开发企业只获得和经济适用房相同的代建利润,仅有3%。

  ■ 探秘

  合作型保障房政策要点

  目前,合作型保障房签约、封闭管理及退出等政策尚未最终确定。不过从两个区意向摸底登记的相关文件中,可以看出一些大体政策。

  1 居民有长期使用权

  合作型保障房项目由政府指定机构持有,并与家庭签订长期使用协议。家庭不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也就是居民不能办理产权证,但拥有房屋长期使用权。

  合作型保障房只能用于家庭自住,不得转让、赠与、抵押、出租、出借、擅自调换或改变房屋居住用途。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托的运营管理机构将开展入户检查等日常监督。

  2 居民承担物业费、取暖费

  合作型保障房家庭应当承担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责任,负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供暖费等费用。具体内容将在签订的协议中予以约定。

  3 回购价格将考虑折旧和物价等因素

  合作型保障房实行封闭管理,家庭退出或取得其他住房的,房屋由政府依法收回,回收价格根据保障家庭原支付的长期使用费,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合作型保障房签约人死亡,其他家庭成员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可继续居住合作型保障房;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合作型保障房由政府依法收回,继承人继承房屋回收价款。

  4 经适房轮候家庭将先“尝鲜”


  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合作型保障房分配时,会根据家庭收入有个排序,收入更少的经适房家庭会优先分配。

  在石景山区南宫项目的意向摸底登记中,也表示将优先面向该区已取得经适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售的轮候家庭进行登记。如房源有剩余,再面向该区已取得限价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售的轮候家庭进行登记。

  丰台区高立庄项目此次也是对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且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没有房产的轮候家庭进行摸底统计。
(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