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被高额回报的诱饵所迷惑
25.06.2015 18:37
本文来源: 公安厅
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受害者资金的案件正呈高发趋势,目前对受害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案件主要为合同诈骗、非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嫌疑人多利用部分人幻想一夜暴富的投机心理,承诺不符合经济规律的高额回报。
为此,警方提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第一,参与投资应到政府许可的正规银行、投资公司。如果遇见街上拉人宣传或者熟人介绍的投资公司,一定要先到当地工商部门或税务机关了解该公司相关背景,查询公司提供的资料证件,核实公司有无纳税等记录。
第二,理性投资,不要相信不切合实际的高额回报。所谓三个月、半年10%至30%甚至更高的利率回报,多数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用今天的钱还昨天的债,最终形成资金“黑洞”。
第三,一旦发现受骗应立即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要心存侥幸。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破案,挽回损失。
本文来源: 公安厅
25.06.2015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