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助推政府加强生态专项资金管理

19.08.2015  13:02

  近日,嵊泗县财政局、县农林水利围垦局联合出台了《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这是该县采纳审计建议规范“五水共治”、“美丽海岛”等专项生态资金使用分配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嵊泗县审计局围绕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等地方中心工作,将生态环境绩效纳入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先后开展了“五水共治”专项资金、生态县专项资金、环保局主要领导经济责任、“美丽海岛”专项资金等审计和审计调查,借力审计推动了一系列制度规范的出台。

本次出台的《办法》在采纳审计建议的基础上,按照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拨程序、后续监管作了细化。一是改变了资金原来分块管理的模式,实现了集中整合,明确该专项资金应用于18类生态项目。二是完善了资金申拨的程序,实行前一年度项目立项制,加强申报审核、预算下达、国库拨付等环节评审,各部门分工协作,强化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三是建立了长效监督考核机制。实行“谁用款,谁负责”原则,引入第三方中介检查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资金分配实行挂钩,有效提升了资金的使用效益。